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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全面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014-07-25 05:10:03

    根据12月10日起施行的《临沂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临沂市对兰山、河东、罗庄三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均将使用同一个编号办理,并实行联合审批、全程监督,促进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程序化、规范化、高效化。

    该办法明确,市、区行政服务大厅在登记台设立总受理窗口,为建设项目提供统一登记编码、权利告知、办理反馈的“一窗式”服务。市、区行政服务大厅与各审批部门均使用全市统一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管理系统,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审批权限等为由,要求建设单位(申请人)往返于市、区之间办理。

    坚持精简高效原则,能并联审批的事项和环节全部并联审批;不能并联的将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建立联合踏勘制度,对纳入审批流程管理系统审批的项目,凡需要现场踏勘的,由市、区行政服务大厅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实行联合踏勘。总受理窗口通过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管理系统对各部门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跟踪督办。

    各县及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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