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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

   2024-07-12 17:44:59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4430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市辖区2010元,九县1820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得低于各5%,不得超过各12%


二、执行时间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471日至2025630日。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核实职工缴存基数,切实做好涉及缴存基数调整相关工作,确保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711

来源:临沂县域网 编辑: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