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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临沂各级慈善总会累计接收捐赠资金近8亿元

作者:本记    2021-09-03 10:04:52

        临沂县域网 9月2日,临沂市召开“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和《山东省慈善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徐聘全面解读《山东省慈善条例》并介绍了临沂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及“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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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2017年至今,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累计接收捐赠资金7.99亿余元。2020年,疫情期间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累计募集抗疫款物2.75亿元。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慈善总会围绕“助老、助孤、助学、助医、助困、助残”六助体系,组织开展系列救助项目和活动,发放慈善资金6.78亿余元。全市慈善组织达到18家,志愿者数量发展至177万余人。目前,临沂市共有1人荣获“中华慈善奖”,18个个人、单位或项目荣获“山东慈善奖”。在2018年中国公益慈善指数发布中,临沂荣居全国城市公益慈善百强榜第13位,列山东省第1位。

        据徐聘介绍,在第六个“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临沂先后举办培训班、开展主题宣传、开展募捐与扶住等一系列活动来推动临沂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会上,徐聘全面解读了《山东省慈善条例》,该条例是《慈善法》施行以后山东省制定的专门规范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个人求助行为,该条例做出详细规定,规定个人为解决本人或者家庭的特殊困难,可以向社会求助,但应当对求助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捐赠,同时要求媒体等信息发布平台履行审核义务。慈善组织如果放弃募捐资格,可以申请注销同时强调强调慈善组织不得为保证人,规定慈善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有利于保护慈善财产,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来源:临沂县域网 编辑:思如